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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

2009-08-24

前两天,有报导指美国近半雇主会上社交网站查看求职者资料,其中35%受访雇主说,他们曾因求职者在社交网路上的内容,决定不录取此人。其原因包括「挑衅性或不当的照片和资料」,或有关酗酒和嗑药;臭骂前雇主、同事或客户;拙劣的沟通技巧;歧视性言语;学历及经历不实;泄露前雇主的机密资讯等。笔者有感而发,欲借此谈谈用人之道。

根据某革命家所述,要成为核心成员有四准则:(一)对公司绝对忠心、(二)独立工作能力、(三)遵守纪律、(四)关心同事。以上四点,缺一不可。

话说有个别地产代理公司老板,专门聘请一些喜欢臭骂前雇主及同事的人,其大概用意是去贬低竞争对手以提高自己公司形象及地位,并透过其旧关系发放虚假不实消息,分化其竞争对手的阵营。笔者投其所好,称之为用“间”。

如果员工受公司保护及照顾,食君之禄,却无忠君之事,因私欲而与竞争对手苟合,出卖前公司,谁都清楚明白,这些人是不会被重用的,一但失去利用价值,就弃之如敝屣,最后里外不是人。

「非圣智不能用间,非仁义不能使间,非微妙不能得间之实。」,非仁义圣智者用之则小心自作自受,最终引火自焚。「故惟明君贤将能以上智为间者,必成大功。」,反之,必自取灭亡,明乎?

石中剑

( 以上文章为作者个人观点,并不代表本公司立场 )